動態汽車衡驗證車輛單軸載荷或軸組載荷的總重量 說明:
本規程適用于安裝在稱量控制區域內,并規定速度范圍行駛的,以確定車輛整車總重量的動態汽車衡和驗證車輛單軸載荷或軸組載荷的動態軸重衡。在車輛經過衡器承栽器后能自行指示(顯示或打印)車輛總重量、車輛單軸載荷或軸組載荷。
動態汽車衡主要由載荷承載器、稱重傳感器和動態稱重顯示控制器等組成。必要時動態汽車衡還應具有打印裝置、車輛引導裝置、車輛識別裝置、軸組識別裝置和運行速度測量等置。
本檢定規程以確定車輛整車總重量的動態汽車衡和驗證車輛單軸載荷或軸組載荷的動態軸重衡。這些衡器必須是安裝在稱量控制區域內,并規定速度范圍行駛的衡器。由于影響動態行駛車輛稱量準確度的因素有很多,但其中對稱量結果影響最大有兩個方面:一個是衡器前方和后方的行車道道路的狀況,一一個是進行稱量時被測車輛行駛的速度。
從國外的資料上看到,在高速公路上檢測車輛超載有兩種形式的稱量設備。一種動態稱量設備是直接安裝在公路路面上的或路面中,可以測量公路上高速運行的汽車,這種動態稱量衡器或測量裝置采用的傳感器可以是電容條式傳感器、光纖傳感器、壓電電纜傳感器、條狀傳感器等,由這些傳感器組成的車輛軸載荷稱量設備,主要用于對行駛速度大于15km/h的車輛進行初步檢測。另一種動態稱量設備必須是安裝在公路的控制稱量區內的,這種動態稱量衡器采用的傳感器是稱重傳感器,示值是車輛的軸載荷、軸組載荷和整車總重量,主要用于對初步檢測可能超載的車輛,再到在控制稱量區內狀態比較好的情況下,以小于15km/h的行駛速度時進行較為準確的檢測。
對于整車稱量的動態汽車衡,其承載器的長度大于車輛最大軸距,整個車輛都在承載器上進行稱量,所以這種稱量方式對承載器前后引道的施工質量要求不很嚴格。對于單軸稱量方式和軸組稱量方式的動態汽車衡,由于承載器長度較短僅能稱量車輛的單軸或軸組,當車輛的某一軸或某一軸組在稱量時,車輛的其他部分都在承載器外的引道上,這樣引道的幾何結構的長度和平整度都成為影響動態汽車衡稱量準確度的關鍵,必須嚴格控制。
動態汽車衡主要部件是載荷承載器、稱重傳感器和動態稱重顯示控制器。有些衡器的載荷承載器和稱重傳感器合成為一體,動態稱重顯示控制器應能在被測車輛通過后自行稱量結果,該顯示器既有可以顯示稱量結果,又有控制功能。必要時動態汽車衡還應具有打印裝置、車輛引導裝置、車輛識別裝置、軸組識別裝置和運行速度測量等裝置。
以上是動態汽車衡驗證車輛單軸載荷或軸組載荷的總重量的詳細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