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檢規與原檢定規程JJG907-2003的主要區別說明 :
原國家計量檢定規程JJG907-2003《動態汽車衡(車輛總重量)》是依據OIML國際建議2002年版R134-A部分車輛總重量而制定的。JJG907-2006計量檢定規程(動態公路車輛自動衡器》修改采用了OIML國際建議R134的2004年第五草案稿。由于2002版的R134國際建議的A部分是專門對車輛總重量而言的,不包括有關軸載荷的內容;R134國際建議第五草案稿是以軸載荷的要求為主線,兼顧了車輛總重量的要求。這是兩版國際建議的區別,也就是本檢定規程與原JJG907-2003檢定規程的最大區別。另外本檢定規程與原JJG907-2003檢定規程還有以下幾點不同:
1.本檢定規程的名稱和OIMLR134國際建議的名稱一致,都是《動態公路車輛自動衡器》動態公路車輛自動衡器是對R134國際建議英文名稱(Automaticinstrumentsforweighingroadvehiclesinmotion)的直譯,正在起草的國家標準其名稱也為《動態公路車輛自動衡器》。在我國將動態公路車輛自動衡器簡稱為“動態汽車衡”,動態汽車衡從稱量方式上可分為二大類:整車稱量的動態汽車衡和動態軸重衡。由于原國家計量檢定規程JJG907-2003的名稱為(動態汽車衡》,這是因為該計量規程是采用的是R134國際建議2002年版的A部分動態公路車輛自動衡器(車輛總重量)》。
2.原檢定規程JJG907-2003將動態汽車衡分為六個等級,分別是0.2級,0.5級,1級2級,5級和10級。本檢定規程將動態汽車衡車輛整車總重量的稱量劃分了6個準確度等級:
0.2級0.5級,1級,2級,5級和10級;對軸載荷的稱量也劃分為6個準確度等級:A級,B級C級,D級,E級和F級。兩類準確度等級有一個對應關系。
3.本檢定規程增加了單軸載荷和軸組載荷的最大允許誤差等計量要求,還增加了類似于累計裝置這些與單軸載荷和軸組載荷相關的裝置要求。
4.本檢定規程增加了大量術語,這些術語一部分是與動態汽車衡相關的,另一部分是通用的術語,通用的術語與R76國際建議的草案稿保持一致。
5.更加明確了在動態試驗中使用參考車輛的類型,動態稱量的次數,動態稱量的速度。
6.給出了參考車輛約定真值的確定方法,雙軸剛性參考車輛靜態單軸載荷的確定方法和非雙軸剛性車輛的動態檢定方法。并給出了詳細的公式和計算過程,有利于試驗人員操作。
7.首次提出了對計量軟件的要求。
上述是新檢規與原檢定規程JJG907-2003的主要區別說明的詳細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