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134國際建議動態汽車衡2005年投票稿詳解 分析:
R134國際建議2005年的投票稿,在第五草案稿(R1345CD)基礎上略有變化,主要有以下幾點:
1.對術語進一步進行了完善,并與R76國際建議的草案稿保持一致。
2.在動態車輛的軸載荷準確度等級和整車總重量準確度等級仍為6個準確度等級,兩者的對應關系多了一列。
3.明確了動態汽車衡承載器具有單載荷承載器和多載荷承載器兩大類,而單載荷承載器又包括四種形式。
單載荷承載器的四種形式是:
可同時承受車輛上的所有車輪對車輛進行整車稱量的載荷承載器;
可同時承受軸組上的所有車輪,對車輛的軸或軸組進行局部稱量的載荷承載器;可同時承受單軸上的所有車輪,對車輛的軸進行局部稱量的載荷承載器;
·可分別承受軸的兩端的車輪并對車輪進行稱量,但只給出車輛軸稱量結果的載荷承載器。
多載荷承載器的定義是:在車輛行進方向上的特定位置按一定間距安裝多個載荷元器并輛車進行量或者是按順相繼地對車輛進
重復的局部稱量。
4.衡器用于確定具有機懸掛
統的車輛的整車重量及單軸或軸組載荷,應選用同類車輛作為參考車輛使用。如衡器合用于確定懸掛系統車輛的整車重量及單軸或軸組載荷,應標明不適用于懸掛系統的車輛”
5.增電源電化(C)載電池的電壓變化直流供電的抗干擾由磁傳導干擾、電池的態電等試驗要求的基礎上,又提出浪涌電壓的試驗要求。
本檢定規程就是修改采用了OIMLR134國際建議第五草案稿,并按照2005投票行了修改。
上述是R134國際建議動態汽車衡2005年投票稿詳解的詳細說明,希望能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