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汽車衡的結構、原理與檢定說明:
電子汽車衡秤臺結構設計合理,超薄型結構平臺秤體本身自重小,深受用戶歡迎。它主要適用于工礦企業、物資倉庫以的大宗載重車輛的稱重計量。本文主要闡述了電子汽車衡的結構和工作原理、電子汽車衡的檢定等問題。
電子汽車衡秤臺結構設計合理,超薄型結構平臺秤體本身自重小,深受用戶歡迎。配有穩定可靠的智能化稱重顯示儀表的電子汽車衡,由于儀表具有*靈敏度、*分辨率、工作穩定可靠、軟件功能豐富、具有豐富的接口擴展功能等諸多特點,稱重數據可以貯存、顯示、計算、打印,也可以遠距離傳輸數據、集中管理,與計算機連接組成稱重管理系統。電子汽車衡適用于工礦企業、物資倉庫以的大宗載重車輛的稱重計量。
1電子汽車衡的結構和工作原理
1.1電子汽車衡的構成
SCS系列電子汽車衡主要由秤臺、4-8個稱重傳感器、接線盒以及稱重顯示儀表等組成系統,還可必選配打印機、大屏幕顯示器、計算機和穩壓電源等外部設備。
1.2電子汽車衡的工作原理
被稱重物或載重汽車置于秤臺上,在重力作用下,秤臺將重力傳遞至稱重傳感器,使稱重傳感器的彈性體產生變形,粘貼于彈性體應變粱上的應變計橋路失去平衡,輸出與質量值成正比的電信號,經線性放大器將信號放大,然后經過A/D轉換為數字信號,由微處理器(CPU)對質量信號進行處理后直接顯示質量值。如果配置打印機還可以打印記錄稱重數據,也可把稱重數據傳送給計算機管理系統進行綜合管理。隨著*的進步和技術的發展,出現了*種模塊化的電子汽車衡。它采用數字式稱重傳感器和數字式稱重顯示儀表,是使用數字技術程度**的稱重產品,開創了電子汽車衡技術的新境界。
1.3電子汽車衡的主要功能
電子汽車衡(稱重顯示儀表)的主要功能有:
a.分度數設定功能。
b.去皮功能。
c.皮重設定功能。d.分度值。
e.設定功能。£數據記錄的貯存檢查、刪除功能。
g.累計(累加)、累減、分項累計功能。
h.靜載調零功能。
i.檢測指示功能。
j.開機自動置零功能。
k.零點自動跟蹤功能。
1.日期、時間顯示功能。
T.動態檢測功能。
n.稱重傳感器激勵電源。
o.非線性修正。
p.長線補償功能。
q.過載、欠載顯示或報警功能。
r.互鎖禁止功能。
s.打印和數據輸出接口功能。
t.開機自檢及自診斷功能。
u.掉電保護功能。
v.工作與標定轉換功能。這些功能不是每個稱重顯示儀表必須全部具備的。特別要指的是,稱重顯示儀表不**是只具備這些功能,不可再具備其他的功能。只要不妨礙計量要求,任何功能均可考慮設置,即可以改進功能和螬加功能,兇而不會阻礙技術的進步。
2電子汽車衡的檢定技術要求
(1)標志要求。電子汽車衡的標志主要有說明標志和撿定標志。說明標志:說明標志分為強制必備標志、必要時可備標志和附加標志的部分。強制必備標志,包括:制造廠的名稱和*;*度等級;*大秤量;*小秤量;檢定分度值;制造許可證標志和編號。
*度等級、*大秤量、*小秤量和檢定分度值四項說明標志,關系到電子汽車衡的計量特征,反映了電子汽車衡的本質特征,為選擇配備電子汽車衡提供了基礎和保證。必要時可備標志,這是必要時強制具備的標志。
包括:出廠編號:從管理的角度來說,對生產廠家、銷售部門、使用單位和管理部門來說都非常重要。單獨而又相互關聯的模塊組成的電子汽車衡,其每*模塊均應有識別標志、型式批準標志和編號;*大添加皮重量;*大扣除皮重量;*大安全載荷;滿足正常工作要求時的特定溫度界限,*般是*10℃~+40℃。如果不滿足于此要求就必須標注,但其問的溫度范圍至少要達到30。
附加標志。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對*些類似非貿易結算用電子汽車衡要標注“不用于貿易結算”字樣,對*些特殊用途的電子汽車衡要標注“*于……”字樣,目的是提醒人們注意,防止產生誤解和混亂。對說明標志的要求。說明標志應牢固可靠,其字跡大小、形狀必頑清楚、規范、易讀、不含糊。說明標志應集中在明顯易見的地方,標志的*大秤量、*小秤量、檢定分度值、廠名,*應出現在稱量結果附近,固定于*塊銘牌上,或在電子汽車衡的*個部位上。標志的銘牌應加封,不破壞銘牌無法將其拆下,即不能將銘牌完好取下再繼續使用。
檢定標志。檢定標志主要是證明電子汽車衡已通過了檢定,并授予法定特性的標記,是電子汽車衡具有法制性的象征,主要應達到器件和預置控制器的防護要求。電子汽車衡應有*個施加檢定標志的位置,這個位置應滿足以下要求:
*是在此位置上,不破壞標志就無法將標志取下,即取下來的檢定標記不能再重復使用;
二是標志容易施加固定,而不會改變電子汽車衡的計量性能;i是標志施加后,在正常使用情況下,不移動電子汽車衡各部分如秤量顯示儀表、打印機等就可看見標志。采用自粘型檢定標志,應保證標志持久保存,并留出固定位置(空間、面積),其面積的直徑至少應有25mm。如果采用其他材料和方式的檢定標志,也應滿足對其位置和固定的要求。
(2)結構。秤的結構應適用現場使用條件,并能滿足檢定規程提出的各項性能指標。秤的結構應合理、堅固,保證使用中的計量陡能要求,避免欺騙性使用。秤的重要零部件應加封,以防止用戶自行拆卸或調整。
(3)承重機件。秤臺板應平整,固定螺釘不應*出臺板平面。秤的承重梁在承受*大稱量時不得發生變形。秤的承重臺板與基礎框邊應留有*定間隙,稱量過程中不得擦靠。
(4)顯示器。秤上使用的顯示器應符合有關標準和檢定規程的要求。檢定分度值等于實際分度值。顯示字跡應清晰。各種操作開關、按鈕、旋鈕、插孑L等應有文字或符號標志,操作時靈活可靠,應具有調零、零點異常和超載指示。數字指示的穩定時間不大于5s。
(5)打印機構。打印字跡應清晰,不易擦掉,其打印值須具有質量單位符號。打印值與示值應*致。
(6)自動和半自動調零點跟蹤裝置。
①秤可以有*個或幾個調零裝置和*個零點跟蹤裝置。
②調零和零點跟蹤裝置的總效果不能大于*大秤量的4%。
③調零鍵應單獨設黃。
(7)除皮裝置。
①皮質量指示的分度值應等于或小于秤量分度指示值。
②皮質量*麈為±O.5d。
③除皮鍵應單獨設置。
(8) 傳感器。
①傳感器應符合有關標準和*檢定規程的要求。
②傳感器的連接件應符合有關圖樣的要求。
電子汽車衡的結構、原理與檢定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