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檢定規程中電子天平檢定項目分析:
1.偏載誤差
按秤盤的表面積,將秤盤劃分成4個區域,連同秤盤的中心點*共測量5個點,砝碼要放置在測量區域的中心位置,載荷在不同位置的示值誤差(注:這里的示值誤差是指對零點修正后的修正誤差)須滿足相應載荷zui大允許誤差的要求,這*點與舊規程區別很大,舊規程的四角誤差是指各點示值與中心點示值之差的zui大值。
測量時,可以只測*次空載誤差,各測量點依據空載誤差求出修正誤差,如果某點的修正誤差超差,則在該區域內重新測量*次空載誤差,以確定空載誤差是否變化,然后再計算修正誤差,如果還超差,則該電子天平不合格。
2.重復性
試驗載荷應選擇80%~100%zui大秤量的單個砝碼,而不是原來的全載或半載。如果天平具有自動置零或零點跟蹤裝置,應處于工作狀態。測量中每次加載前可置零,*以不必再記錄空載時的誤差,相同載荷多次測量結果的差值不得大于該載荷點下zui大允許誤差的值。
3.示值誤差
新規程中試驗載荷必須包括下述載荷點:①空載;②zui小秤量;③zui大允許誤差轉換點*對應的載荷;④zui大秤量。檢定測量點數不得少于10個點,其他不得少于6個點。
各載荷點的示值誤差不得超過該天平在該載荷時的zui大允許誤差,示值誤差也是指對零點修正后的修正誤差。
注:無論是偏載誤差,還是示值誤差,在測量過程中電子天平始終不能空秤,這也是新規程和舊規程的*個明顯不同。